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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no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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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新乡学院第六届“青春活力,唯我独炫”校园歌手大赛的活动通知
2014-04-10 17:58   审核人:

各院系团总支、学生会、学生社团:

一、活动目的

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努力营造积极向上、百花齐放、格调高雅、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,丰富我校师生的业余文化生活,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展示我校全体师生团结创新、锐意进取、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,同时也给同学们提供锻炼自己、展示自己的机会,现决定举办我校校园歌手大赛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青春活力,唯我独炫

三、主办单位 新乡学院团委

承办单位 新乡学院音乐系

四、参赛对象

凡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均可参加。

五、参赛内容及形式

1、比赛分专业组与非专业组。

2、比赛原则上主要以学生单人参赛为主,组合人数不超过4人。

每首歌曲演唱时间原则上限制在6分钟以内,每人(组合)限唱一首。

参赛曲目要反映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、崇高的理想追求。为了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作,对于演唱原创作品的选手将给予酌情加分。

六、比赛流程

1、初赛阶段(3月17日——3月28日):由各院(系)、学生社团自行组织,推荐2——3名优秀学生或团体直接参加复赛。

2、复赛阶段(4月8日):从推荐的选手当中各选出前15名进入决赛。

3、决赛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14年4月22日

地点:一号楼报告厅

七、报名方法

参赛选手向各院(系)报名,各院(系)推荐出的优秀选手填写新乡学院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于5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邮箱:

xxxyyyxtzz@163.com纸质版报送音乐系学生办公室,联系人:李国贺 联系电话:15225994212。此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专业组设在音乐系(A04号楼5楼音乐系团总支办公室) 负责人:李 想 老师 电 话:15837338855。

八、评分细则

(一)评分标准

1、音色清晰有质感。(2分)

2、音准、节奏准确;换气自然;吐字清楚;情感与歌曲融合;如有合唱,注意和声的配合。(4分)

3、着装大方得体,精神饱满。(2分)

4、歌曲艺术感染力强,对自弹自唱或增加舞蹈动作的形式可酌情加分。(2分)

(二)评分原则

为体现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前三名选手一起打分,后逐一打分。

每位选手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最后得分取平均分。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
九、奖项设置

本次比赛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5名,三等奖12名,优秀奖若干名。由团委颁发荣誉证书。

十、注意事项

1、参加决赛所需伴奏一律用MP3格式、乐器、服装、道具等自行准备。

2、各位选手按抽签顺序入场,届时未到现场的视为弃权。

3、比赛期间不允许给参赛选手献花。

附:新乡学院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

新乡学院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

院系(盖章): 年 月 日

联系人

姓名

性别

工作单位

及职务

联系方式

姓名

所在院系

及专业

参赛歌曲

组合

人数

伴奏

种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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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373-36835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