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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招生工作规定有变化:
2013-03-22 15:51   审核人:
我省招生工作规定有变化:
2011/5/25

我省招生工作规定和去年相比,有以下几点变化:

  一是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。2011年在坚持完善网上报名、知分填报志愿、网上采集志愿信息、本科一批平行志愿等改革的同时,本科二批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。

  二是本科一批AB合段。即本科一批除自主招生考生志愿外,不再分“211工程高校志愿A和其他高校志愿B两类,考生可以填报1—6个高校志愿,1-5个专业志愿。

  三是简化网报程序。网上填报志愿步骤简化,2010年有保存、提交两次操作。今年考生填报志愿后保存即可,保存志愿即视为提交志愿,只要保存后的志愿都有效。考生第一次保存志愿后,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,允许修改两次志愿,以最后一次网上保存的志愿为准。填报截止后将无法更改。

  四是明确投档轮次。对于今年不实行大平行的本科三批、高职高专一批、二批及提前批的二志愿,平行投档后,可根据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不超过两次的批量补档,未完成的计划余额统一征集志愿。

  五是强化档案管理。对考生纸质档案(包括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和考生报名登记表、体检表、志愿表),规定强调不得由中学代管,由县(市、区)招办统一管理。如果高校对新生入学复查后,需取消入学资格的,考生档案必须退回原县(市、区)招办,改变往年退回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的做法。
信息来源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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