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声乐5》教学大纲
课程编码: 1312104001
课程名称: 《声乐5》
学时/学分: 16/1
先修课程: 《声乐4》
适用专业: 音乐学
开课教研室:声乐教研室
一、课程性质与任务
(一)课程性质:声乐是音乐学专业中的一门具有较强技术训练特点的主干课程,是训练学生运用科学的发声方法进行歌唱的重要选修课之一。
(二)课程任务:
1.帮助学生更系统、更全面的掌握声乐的理论知识。
2.较全面的掌握歌唱的技能技巧,准确的理解和演唱不同体裁的声乐作品,包括中外艺术歌曲、歌剧选曲、创作歌曲与民歌等作品。
3.使学生具有舞台独唱的能力,能声情并茂的塑造完整的音乐艺术形象。
4.能掌握声乐教学的基本方法,能鉴别声音的正误并拿出适当的解决办法。通过学习使学生具备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独立进行教学的能力。为他们从事中小学基础音乐教学、胜任企事业单位的文艺工作和将来的进一步深造奠定基础。
二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
1.课程教学要求: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,培养学生独立进行声乐教学的能力,能进行单独的、集体的声乐训练。要求学生对男女各个声部的声音及训练方法有全面的了解。培养“就业能称职,深造有基础,发展有后劲”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共16课时。
2.成绩考核形式:个体面试。
三、课程教学内容
(一)教学内容
1.稳固学生的气息,加强学生控制力的练习,扩展其音域练习;接触不同风格、不同体裁
的作品,变换音色演唱,控制自己的声音。
2.引导学生分析作品,领会作品表达艺术思想,并对作品进行艺术处理。
3.对学生进行独立的舞台表演能力的培养。引导学生聆听、观看歌剧、舞台表演视频以及各种经典名曲,加强学生的音乐修养;指导学生为歌曲设计动作,并适时在舞台上进行展示。
4.曲目数量:练声曲2—3首,歌曲6—8首。
(二)教学难点
教学重点:让学生演唱不同风格,体裁作品,教学难点: 舞台表演能力的培养
四、学时分配表
顺序 |
内容 |
课时 |
备注 |
1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一 |
2 |
1.引导学生分析作品,领会作品表达艺术思想,并对作品进行艺术处理。 2.指导学生为歌曲设计动作,并适时在舞台上进行展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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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二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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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三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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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四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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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五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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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六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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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七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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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发声练习 声乐作品八 |
2 |
五、教材及参考书目
【1】《中西多种风格演唱研究与教学曲选》(上下册). 主编: 杨曙光
出版社: 人民音乐出版社
【2】《歌唱学:沈湘歌唱学体系研究》. 主编:邹本初
出版社: 人民音乐出版社
【3】《金铁霖教学文集》. 主编: 金铁霖
出版社:人民音乐出版社
执笔:
审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