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钢琴演奏2》教学大纲
课程名称:《钢琴演奏2》
学时/学分:18/1
先修课程:《钢琴5》
适用专业:音乐学
开课教研室:器乐教研室
一、课程性质与任务
(一)课程性质:本课程是音乐学专业钢琴主修方向的专业课
(二)课程任务:本课程是对后两年主修钢琴的三、四年级学生开设。要求继续加强对基本演奏技巧,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,要求进一步提高表演素质,能较为准确地把握不同作品的音乐风格,具备一定的钢琴教学与演奏能力。
二、课程教学基本要求
(一)进一步提高演奏技能,增强手指的综合弹奏能力。
(二)扩大知识面,接触各时期的不同风格的钢琴作品,在精弹一定数量曲目的同时,适当增加浏览性弹奏曲目。
(三)适当增加钢琴正谱伴奏的训练
(四)加强钢琴理论知识的教学(主要是演奏中的表情术语和基本演奏技法,如指法,触键,音色的处理),使学生能从理论的高度和艺术的体验中领悟钢琴演奏方法,提升钢琴的演奏水平和教学能力。
(五)曲目完成数量: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,采用因材施教的原则,给每位学生制定出相应的教学计划和作业量。
成绩考核形式:平时成绩占百分之三十,期末考试占百分之七十。期末采用集中考核方式,要求学生演奏一首完整的乐曲。
三、课程教学内容
(一)教学内容
1. 熟练掌握24个大小调音阶,长短琶音(四个八度,同向及反向),并用不同节奏训练。
2.规范基本演奏技能,讲授每首练习曲所针对的技术难点,并在学生实际演奏中给予示范,指导。要求手指的清晰,弹奏状态的相对放松,并达到相应的演奏速度。
3.具体讲授每一条复调曲目的主题,变化主题及发展线条,引导学生倾听每个声部,注意各个声部的独立及相互协调并注重各声部间的层次和音色。
4.具体讲授奏鸣曲各部分的关系,在学生演奏中对于细节及情绪的处理给予具体的指导。
(二)教学重点和难点
1.教学重点:学生技术训练和作品处理。
2.教学难点:作品演奏中的综合表现能力。
四、学时分配表
章序 |
内容 |
课时 |
备注 |
1 |
练习曲,复调,奏鸣曲,外国乐曲 一 |
6 |
1.理论讲授与钢琴作品演奏融合在一起进行授课。 2.每周1课时。共18课时。 |
2 |
练习曲,复调,奏鸣曲,外国乐曲 二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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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练习曲,复调,奏鸣曲,外国乐曲 三 |
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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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练习曲,复调,奏鸣曲,外国乐曲 四 |
4 |
五、教材及参考书
【1】《车尔尼钢琴流畅练习曲作品849》人民音乐出版社,1996年版
【2】《车尔尼钢琴流畅练习曲作品299》人民音乐出版社,1996年版
【3】《哈农》人民音乐出版社,1996年11月1版
【4】《巴赫—二部创意曲》人民音乐出版社,1996年版
【5】《巴赫—三部创意曲》人民音乐出版社,1996年版
执笔人:
审定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