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音乐剧剧目》教学大纲
课程名称:音乐剧剧目
课程性质:选修课
学时学分:58学时4学分
先修课程:声乐基础、舞蹈
适用专业:音乐学
一、课程性质、目的和要求
音乐剧剧目是音乐学专业学生的选修课程之一,是培养学生声乐、舞蹈、表演等综合能力的课程。
通过两个学期的学习,使学生了解音乐剧的基本知识,同时掌握3-4个不同风格特点的音乐剧片段,并能进行简单音乐剧编排。
二、教学内容
(一)音乐剧基本知识
1.音乐剧的概念
2.音乐剧的特点
3.音乐剧的历史起源
(二)音乐剧剧目欣赏
《猫》
《歌剧魅影》
《西区故事》
《西贡小姐》
《为你疯狂》
《钟楼怪人》
(三)音乐剧剧目片段排练
《猫》
《歌剧魅影》
《钟楼怪人》
《为你疯狂》
三、课型学时分配
学期 |
教学内容 |
理论 |
实践 |
合计 |
第六学期 |
音乐剧基本知识、剧目欣赏,剧目排练 |
6 |
30 |
36 |
第七学期 |
音乐剧剧目排练 |
4 |
18 |
22 |
合计 |
|
|
58 |
58 |
四、教材及教学参考资料
1.教材
教材名称 |
主编 |
出版社名称 |
出版日期 |
西方音乐剧史 |
慕羽 |
上海音乐出版社 |
2004年9月 |
2.参考教学DVD光盘
美国百老汇音乐剧
五、考试考核方式
考试形式为考查,分平时成绩(考勤和作业)、期中成绩和考试成绩三部分,平时成绩占10% ,期中成绩占20%,期末考试成绩占70%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