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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系公共艺术教研室主任(兼实践教研室主任)岗位职责
2014-09-16 15:45   审核人:

一、对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,负责本教研室日常工作。

1.抓好本教研室教师的备课、课堂教学、辅导、作业批改、实训、听课、考试等教学环节。

2.负责检查、考核本教研室教师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情况。

3.认真落实院系部组织的各项教学检查、教学质量评价、教学竞赛等教学活动。

4.制定学期教学活动工作计划,做好学期工作总结。

二、做好课程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

1.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,审定教学内容和进度,负责教学计划的落实,并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。

2.定期组织教案评比、互相听课,主持听课评议活动,拟定作业次数和批改办法。

3.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控工作,定期开展教学检查,及时掌握教学情况,提高教学质量。

4.组织教研室成员讨论和编写教学大纲,按照教学大纲选定教材,做好教材征订工作。

5.做好本教研室考试的各项工作。积极开展考试改革、题库建设,负责本学科的考试方式、命题和试卷的审核及评卷、教学质量分析工作。

6.帮助解决教学过程中教学设备、手段等方面的问题。

7.开学前一周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课程安排工作,学期末组织教师做好本学期各门课程教学总结工作。

8.本教研室相关材料的收集、审核和上交工作。

9. 做好课程实习、毕业论文、见习、毕业实习、学生艺术实践(采风、比赛、毕业汇报)组织实施、资料收集管理相关工作。

三、负责组织开展课程建设工作

1.根据专业建设和评估的目标要求,做好达标课程、重点课程、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。

2.制定课程建设方案,做好课程规划工作。

3.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情况,及时调整本学科课程的教学。

4.在部门指导下做好基础实验室、实践基地等各项工作,按评优要求制定建设规划,搞好档案工作。

四、组织开展科研活动

1.定期开展教学研究和学术研究,充分了解学科发展前沿,提高教师的学术水平。

2.根据各专业发展和社会需要,不断更新教学内容、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。

3.积极开展课堂教学研究,组织开展观摩课和研究课等教学活动。

4.组织科研课题申报及批准立项后的教科研活动的工作。

五、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

1.协助系主任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工作。

2.制定年度师资培训计划,指导教师做好专业定向发展,为新教师选定教学导师。

3.提出教师培训、进修、参加学术活动方面的具体建议。

4.负责本教研室外聘教师的联系,和服务。按照课程教学需要提出外聘教师聘用计划,并推荐外聘教师。

六、负责内部管理工作

1.根据学期工作计划,做好期初、期中、期末检查计划、总结。

2.主持教研室会议,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理论学习,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,提高教学质量。

3.协助部门开展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、纪律教育、师德教育,组织教师积极参加院、系组织的各项活动。

4.学期前两周内制定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,并确保计划的落实。

七、完成系部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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