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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乡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
2013-03-22 15:51   审核人:
4 、录取时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份教育厅的招生政策,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:录取专业时,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,根据考生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,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,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,或第三个专业志愿。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,如果服从专业调剂,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关专业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,又不服从调剂的,做退档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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